根據消保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猶豫期之權益,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請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訂。
■ 若有退訂需求,請於到貨7天內至【我的帳戶】點選退貨申請並於退貨申請網頁填妥相關資料,並將原商品備妥並自行負擔運費將退貨商品寄至台中市大雅區振興二路91號。
■ 若退款過程中需請您提供銷退憑證文件(如折讓單、公司戶發票),請將所收到的發票以掛號方式寄回至捷諾克股份有限公司﹝客服部﹞,地址:(428)台中市大雅區振興二路91號。
■ 退回之商品應保持原商品完整包裝,連同零配件、贈品、使用手冊、註冊回函…等,勿缺件,外盒勿損毀,請以商店寄送時的原始包裝再原封備妥,若紙箱已遺失,請於商品外盒上再包裝,勿直接讓商品原廠外盒粘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原廠外盒損毀或是商品缺件,將無法受理退貨或視損毀程度折扣退款金額。
■ 客服部門於收到商品並確認驗收無誤後,將於7個工作天內進行退款流程,退款日當天會發送mail至您的聯絡信箱。